行政审批内容 | 离婚登记 |
法律依据 | |
行政审批的法律效力 | |
行政审批程序 | 申请—审查材料—审批 |
行政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| 颖上县民政局 |
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| 颖上县民政局 |
审批承诺时限 | 1 |
审批法定时限 | 1 |
是否收费 | 收费 |
收费情况 | 9元/对 |
所需相关证照 | |
允许审批数量 | |
申请材料 | 离婚登记: 1.离婚登记处具有管辖权; 2.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; 3.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 4.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,(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,以及对抚养子女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); 5.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、身份证、户口簿; 6.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。 |